沈阳首次购房补贴领取后必须在沈阳吗?
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认定:
申请人领取购房补贴后,须在沈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累计五年以上(含五年),创业的须创办企业经营累计五年以上(含五年),不足五年的应到所申请区、县(市)主动退还购房补贴。经核查在沈就业创业累计不足五年的应限期退还购房补贴,拒不退还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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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条件:
1、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、硕士、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(含)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、博士毕业生(以上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)首次购房(2017年1月1日后购房),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,申请时毕业年限、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,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。
2、沈阳市域内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(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我市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我市,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),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、硕士、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(含)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、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以上,首次购房(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),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五年以上,经企业推荐,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。
沈阳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咨询电话:
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024-12333
沈河区人社局 024-24855507
和平区人社局 024-31096628
皇姑区人社局 024-86264370
大东区人社局 024-88504833
铁西区人社局 024-25711356
浑南新区人社局 024-23844089
于洪区人社局 024-85831307
沈北新区人社局 024-82840221
苏家屯区人社局 024-89121280
辽中区人社局 024-87821329
新民市人社局 024-87851026
康平县人社局 024-87342822
法库县人社局 024-87125305
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024-646895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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