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义务教育阶段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:从7月5日起至8月31日止。9月1日正式上课。
(二)普通高中学校:从7月7日起至8月23日止。8月24日至8月31日,高一年级新生军训;8月24日高二、高三年级正式上课。
(三)幼儿园:各地结合实际,以县统一安排放假时间。
(相关资料图)
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放假起止时间,不得擅自调整和随意增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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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寒假将至,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,义务教育中小学和职业中学,2023年1月9日正式进入假期,2023年2月8开学。普通高中学校高一、二年级从2023年1月16日放假,2023年2月6日开学。高中三年级和复习班开学时间由各县(区、市)教育局批准,报市教育局备案。
寒假起止时间
1.义务教育中小学和职业中学:从2023年1月9日(农历腊月十八)正式进入假期,至2月7日(正月十七)结束,2023年2月8日(农历正月十八)正式开学。特殊教育学校、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中小学假期时间执行。
2.普通高中学校:高一、二年级从2023年1月16日(农历腊月二十五)正式进入假期,至2月5日(正月十五)结束,2023年2月6日(农历正月十六)正式开学。高中三年级和复习班开学时间,由各县(区、市)教育局批准,报市教育局备案。
3.寄宿制中小学:在放假(开学)时,要错峰安排,有序组织各学段(年级)离(到)校,不得提前或推迟放假(开学)。
4.各县(区、市)要以县统筹,统一管理,加强监督,任何中小学校(含幼儿园,下同)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变更放假(开学)时间。